部門主要職責:負責本部門專業領域規劃編制、實施及相關辦法的擬定工作;負責重大民生項目選址論證工作;負責規劃設計方案審核工作;負責項目建設用地規劃審查和批后監管;按規定收繳有關工程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相關費用;負責提供各類市政工程設計主要指標;負責耕地保護、基本農田保護工作;嚴格執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,負責土地開發整理、土地征收工作;負責土地出讓、租賃、作價出資、轉讓等管理工作;制定土地儲備規劃和計劃,并指導土地儲備工作開展;負責地籍管理和不動產登記工作;負責各類測繪項目監管工作;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工作;受管委會委托,承擔土地相關行政訴訟工作及土地權屬爭議調解和處置事務;負責國土資源所的全面管理工作;承辦黨工委、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