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新鄉市脫貧攻堅指揮部辦公室《新鄉市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方案》(新脫指辦〔2018〕32號)文件要求,平原示范區需對2020年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機構認定進行詢價,歡迎符合條件的單位參加報價。
一、培訓概況
1.培訓對象。主要從目前已在貧困村創業人員中選擇,包括“村兩委”成員、村級后備干部、農村黨員、小微企業主、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、家庭農場主、種養業大戶和農業產業化企業負責人;在外創辦企業、務工,有意愿回村創業的本土人才;在鄉(鎮)區域內帶貧效果明顯、穩定增收持續的致富能人;企事業單位愿意回貧困村創業的人員;
2.培訓數量。培訓數量不少于30人;
3.培訓時長。不少于5天,40個課時。
二、報價單位資質要求
1.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有效辦學資質,具有獨立的法人(或個人獨資)資格,有效的稅務登記證、組織機構代碼證且經營服務范圍必須涵蓋本次詢價項目內容;
2.師資過硬,每個培訓專業具備兩名以上副高職稱作為專業類導師,同時還應吸納部分創業成功的企業家、創業典型進行案例教學,實現創業培訓與專業培訓相結合,符合扶貧創業特色,在培訓過程中起到傳、幫、帶的作用。
3.組織開展過扶貧項目的培訓經歷和培訓經驗的培訓機構優先考慮。
三、報價單位業務要求
1.培訓單位負責參加培訓學員的培訓、食宿、交通及外出參觀所產生的費用;
2.培訓內容要貼近貧困村實際、貼近主導產業、貼近市場需求,并結合示范區產業發展和致富帶頭人的現實需求。有針對性地按照創業方向、創業階段,分層次、分專業設置培訓內容;培訓安排設計合理、實用、培訓方式新穎,真正做到培訓有效果,幫扶有成效。同時要注重扶貧責任、創業激情、創業理念、創業能力(市場考察對接、創業設計、創業實習及實操訓練等)、扶貧政策和創業政策等課程安排,并結合學員情況進行專業技術類課程設置,切實做好技術指導到位,后續跟蹤服務到家,通過培訓使學員有收獲感。
3.要采取“請進來”和“走出去”相結合,“基地”和“導師”相結合,以集中授課、專題輔導、實踐操作、觀摩交流、跟蹤服務等為主要形式,使培訓更加貼近農村工作實際;要注重深入總結致富帶頭人帶貧益貧典型案例,采取案例教學或經驗交流等形式,促進相互學習借鑒,提高致富帶頭人帶貧益貧責任和創業能力。
四、本項目的培訓基地確認
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機構認定采取詢價方式進行政府采購,委托方根據報價機構的資質、報價等綜合評估確定培訓基地。
五、報價文件應包括下列內容
1.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,授權委托書(如有授權);
2.資格證明材料:辦學許可證書,經營許可證書;
3.師資力量證明材料;
4.近年來承辦培訓材料;
5.服務承諾:所有的報價材料真實有效并加蓋單位公章。
六、遞交報價清單及開標時間、開標地點
遞交時間: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2月4日12:00;開標時間:2020年12月4日下午3:30;地點:新鄉市平原示范區市民之家117房間(資料可郵寄)。
聯系人:孟女士聯系電話:0373-7553138
附件:新鄉市平原示范區2020年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機構認定詢價單.xlsx
新鄉市平原示范區扶貧辦
2020年11月19日